各二级教学机构、欠费学生: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缴费须知》的要求,学生应于2023年8月21日至9月8日完成2023-2024学年缴费工作。
经各二级教学机构多次催缴,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无正当理由或无不可抗力因素欠缴学费。此类欠费学生已由学生所在二级教学机构的学工部门联系并告知欧洲杯竞猜(中国)官方网站欠费的事实以及后果。
为维护广大学生的在校权利,教务部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第三十条,《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莞工〔2021〕12号)第十条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8日前在教务系统停止欠费学生本学期的选课、考试、记录成绩等在校生待遇,即欠费学生本学期名下将不存在学业进展记录。
请各二级教学机构务必再次告知学生,并留存告知的相关证据。
教务部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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